今日,一交警执法一招擒拿抱娃女士的视频火爆朋友圈,有说女士是人贩子,有说执勤交警已被停职,事实真相正在调查。
看到视频的那一刻,小编愤恨不已,客观来讲,无论事实如何,孩子是无辜的,在孩子的人身安全没有得到保证的前期下,交警哪来的权利以如此粗暴的方式执法?抱娃女士手抱孩子的情况下,对交警动手,也需负责。
3月30日,从住建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历经近半年的征求意见,用于规范城管执法活动的《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主管部门应当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
长期以来,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在为城市正常运行提供着保障的同时,也一直饱受公众质疑。虽然城管执法队伍一直在为改善自身形象做着不懈的努力,在执法的方式方法上做着各种尝试和创新,但其整体形象却一直未有根本性的改善。尤其是当其与执法对象发生冲突时,即使自己一方占理,也很容易被公众先入为主地认为是冲突的引发者或主要的过错方。
问题在于,先入为主的偏见的产生是有其事实根源的。一些地方执法人员素质偏低、法律观念不强、执法方式过于粗暴等,导致了其在执法过程中很容易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 ,甚至是对执法对象暴力相向。负面信息的扩散效应,加之很多人在身边的城管执法中得到的不好的印象,都加强了公众对城管执法人员的“偏见”。
小编想说:虽然暴力执法只是个别现象,但是俗话说一只老鼠也能将整个圈子搅拌的相当混乱。现今,《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已经实施,交警执法也要求佩戴执法记录仪,希望,国家以民为本制定出来的政策,不要在某些人面前仅仅只是摆设,还原真相,无论双方对错,给孩子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