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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疫情,防疫物资怎么报关又准又快

2020-04-05   浏览次数:1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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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以下简称“防疫物资”)精准快速通关工作,并确保海关统计数据准确及时,我们的报关指引来了——





划重点1 防疫物资归类

01口罩





无论是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非医用一次性卫生用品口罩、非医用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无论是否带呼吸阀)口罩,2020-03-20起海关总署明确规定都应归入6307900010

最惠国进口税率:6%

出口退税率:13%

第一计量单位:千克

2020年3月20日起新增第二计量单位“个”即“01”。


02防护服




属于防疫物资的防护服须符合GB19082-2009/4.12.1强制性标准,有效防护粉尘、有害颗粒及血液、飞沫、低危害性化学液体有限喷溅。根据材质有以下不同归类:


03护目镜&防护面罩




防护眼镜丶护目眼镜丶3D眼鏡丶眼镜丶闪光电子眼镜丶荧光眼镜丶一体式视频数码眼镜丶防护镜丶LED发光眼镜都归入本品目9004909000

最惠国进口税率:7%

出口退税率:13%

第一计量单位:千克,第二计量单位:副


本品目只包括戴置于眼前的眼镜等物品,所以遮护大部分脸部的物品不归入本品目,如下:





如图医用隔离面罩遮护大部分脸部,故根据塑料材质归类3926909090


最惠国进口税率:10%

出口退税率:13%

第一计量单位:千克


04手套



聚氯乙烯制手套(包括分指手套、连指手套及露指手套)符合GB24786-2009《一次性使用聚氯乙烯医用检查手套》强制标准3926201100

最惠国进口税率:6.5%

出口退税率:13%




硫化橡胶制一次性使用灭菌外科手套(硬化橡胶除外),符合GB7543-2006《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强制标准4015110000

最惠国进口税率:8%

出口退税率:13%




硫化橡胶一次性使用医用检查手套,符合GB 10213-2006《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强制性标准4015190000

最惠国进口税率:10%

出口退税率:13%


第一计量单位均为:千克,第二计量单位均为:双


05红外测温仪




采用红外线非接触测温方法只需要人出现在测温镜头中即可被测温,9025199010

最惠国进口税率:2.8%

出口退税率:13%

第一计量单位:个,2020年1月1日起新增第二计量单位:“千克”即“09”。


06呼吸机



为呼吸暂停或呼吸衰竭、依赖于机械通气的患者进行长时间的通气辅助和呼吸支持,保证通气治疗监测并监测患者的通气参数,辅助自主呼吸等,主要用于医疗室或病员转运。具有自动人机同步追踪功能或自动调节呼吸压力功能的无创呼吸机以及其他臭氧治疗器、氧气治疗器(还包括喷雾治疗器、人工呼吸器或其他治疗用呼吸器具),建议归入:90192000

最惠国进口税率:4%

出口退税率:13%

第一计量单位:台,第二计量单位:千克


07消毒剂




过氧乙酸消毒液,主要成分为0.5%过氧乙酸水溶液,对病毒、细菌、真菌及芽孢均能迅速杀灭,可广泛应用于各种器具及环境消毒。

免洗手消毒液,主要成分为45%酒精和有机溶剂,用于手部的清洁消毒,以及玩具、手机等表面的消毒。

根据医用与非医用,分别归入3808940010(医用)

最惠国进口税率:9%

出口退税率:13%

第一计量单位:千克

3808940090(非医用)

最惠国进口税率:9%

出口退税率:9%

第一计量单位:千克


08X射线断层检查仪




X射线断层检查仪即CT,是目前重要的肺部炎症病情诊断设备,通过从多个方向用X射线穿过患者而生成的信号为诊断提供重建影像,或为放射治疗计划提供图像数据,应归入9022120000

最惠国进口税率:2.7%

出口退税率:13%

第一计量单位:台

2020年1月1日起新增第二计量单位“千克”即“09”。


08病员监护仪




用于采集病患各种生理参数(包括但不仅限于心电、心率、脉搏率、呼吸、体温、无创脉搏高铁血红蛋白、经皮氧分压等等),完成数据处理、显示信息并在参数异常时发出报警。如果在此基础上依托通信设备连成网络,就构成了一台远程/中央监护系统。应归入9018193010

最惠国进口税率:1.3%

出口退税率:13%

第一计量单位:台,第二计量单位:千克


09其他


01

任何浓度的改性乙醇,2207200010


02

任何浓度的其他酒精,2207200090


03

温度传感器,9025191010


04

可直接读数的液体温度计,9025110000


05

非液体的其他温度计,9025199090


06

药棉、纱布、绑带,3005901000


07

木质圆签、压舌板,4421991090


08

检镜切片机,9027900000


09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3822009000


除了归类还需要知道哪些?

……


划重点2 防疫物资通关提示


关于口罩


规范申报:需在商品名称栏详细填报品牌、规格型号、用途(如医用)、成交数量和成交计量单位。自2020年3月20日起,增加口罩的第二法定计量单位“个”即“01”。


关税征免:如出口口罩为贸易性质,征免性质申报一般征税,征免方式申报照章征免;如为捐赠性质,境内发货人为贸易代理商、慈善机构等,征免性质可不填,征免方式申报全免。


国内贸易企业出口需具备的资质和材料: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相关经营内容)。

(2)企业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

(3)产品检验报告(生产企业)。

(4)医疗器械注册证(非医用不需要)。

(5)产品说明书(跟着产品提供)、标签(随附产品提供)。

(6)产品批次/号(外包装)。

(7)产品质量安全书或合格证(跟着产品提供)。

(8)产品样品图片集外包装图片。

(9)贸易公司须取得海关收发货人注册备案。


国内出口口罩生产企业资质证明:

生产个人防护或者工业用非医疗器械管理的普通口罩,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可自行直接出口。


生产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口罩用于出口,中国海关不需要企业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但一般进口国会要求生产企业提供产品三证,以证明该进口的商品在中国已合法上市,具体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证或者注册证、厂家检测报告。


关于防护服


规范申报:需在商品名称栏详细填报品牌、规格型号、用途(如医用)。如雷克GB9082-2009医用防护服。


出口涉及的公司资质证明材料与出口口罩基本相同。


让我们来举个例子






如上报关单中G3申报品名防护服,成分含量为100%聚丙烯,归类明显不是63079000(那不是口罩的税号嘛?)而应按材质归入3926209000


还需强调

企业应在申报防疫物资的商品名称栏详细填报品牌、规格型号和用途。


划重点3 防疫物资最新公告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2020年第5号)


为有效支持全球抗击疫情,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出口秩序,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上述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措施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动态调整。


有关医疗物资出口企业要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积极支持国际社会共同抗击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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