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凡是进行公共资源交易的,像政府采购、罚没物品拍卖等,都要纳入河南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记者近日获悉,省政府正式印发《河南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并公布首批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办法》提出,省政府设立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统一规范的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目录制。列入目录的项目,应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下列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列入目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政府(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医药集中采购项目;国有产权、股权交易;矿业权出让;依法进行的公共债权转让,国有资产处置,诉讼(涉案)资产、罚没物品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破产财产的拍卖;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特许经营权转让等涉及公众利益、公共安全领域的公共资源交易。
今年,全省范围内将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