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村大火历历在目,19人死亡,数人受伤的惨痛教训要求我们一定要做好防火防灾措施。
吸取2017年的不足与教训,2018年防火减灾工作亟待部署。防火灭火离不开消防官兵的付出,正是这群高大的人保护着我们每一位的生命安全。
今天小编整理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总队的总队长信息及各队简介以供参考。
个人履历:
历任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部长,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
2015年12月任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
2016年5月任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局长(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
2017年6月任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消防局局长(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
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
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又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消防总队”、“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是北京市消防工作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构的组成部分,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大条令和兵役制度,纳入武警序列,同时又作为“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北京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接受北京市委市政府、北京市公安局和公安部消防局的双重领导,主要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火灾预防、消防行政审批、监督执法、灭火和应急救援等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2010年10月,北京市政府又命名为“北京市综合应急救援总队”、“北京市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
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机关下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防火监督部及所辖各业务处(室)。总队下辖培训基地、战勤保障基地、特勤支队3个直属单位;在16个区和天安门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清河农场地区、轨道交通共设立20个消防支队;在西站地区设立1个消防监督处。总队现有执勤消防中队(站)139个,共有执勤消防车辆858部,总载水量4070.7吨,总泡沫量354.1吨。
个人履历:
历任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副部长兼高级工程师、绍兴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部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
2010年任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正师职)。
2015年任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
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
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机关内设4个部(包括27个处级机构和19个部门直属单位),分别为: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防火监督部。2017年3月29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开发区支队八大街中队“灭火救援英雄中队”荣誉称号。
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
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又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北省消防总队,公安现役编制。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担负着全省防火、灭火和抢险救灾三项任务,是一支全天侯、全时制为全省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的队伍。此外,总队还负责对全省公安专职消防队和企业专职消防队的业务指导工作。
自古“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回顾过去,河北省消防部队功绩卓著!全省消防官兵紧紧围绕保卫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不断加强部队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了防火、灭火和抢险救灾能力,及时消除了大量火灾隐患,成功扑救了一批重特大火灾,抢救了众多遇难群众,保护了价值几十亿元的国家和公民财产免受损失,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有的甚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河北省消防官兵将在新一届党委班子的坚强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建设更加正规、一流的消防队伍,更加现代、精良的消防装备,更加合理、完善的管理制度,以更加科学、求实的工作作风推动河北消防事业向着更加美好的明天迈进!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亦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总队,为正师级单位,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防火监督部四个部门,共辖12个支队、1个教导大队、1个总队医院,3个特勤大队,114个大队(科),117个中队。此外,全区还有公安专职消防支队1个(大兴安岭森林公安消防支队)、企事业专职消防队85个、政府专职消防队42个。
个人履历:
历任长春支队建审科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科长、防火监督处副处长、吉林支队副支队长、长春支队副支队长、白山支队支队长、吉林支队支队长、吉林总队副总队长等职务,2015年3月至今任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正师职)。
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
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是一支隶属于山西省公安厅领导的现役部队,担负着指导、指挥全省公安消防部队防火灭火、抢险救援、执勤备战等多项社会消防职能。全省消防部队在各级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三基”工程建设这条主线,以“固基础、求规范,强素质、促实效,谋发展、创一流”为部队建设的总体工作思路,抢抓机遇,开拓进取,结合山西实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地方消防法规,全方位开展消防监督工作,不断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全面加快部队正规化、现代化、革命化建设的步伐,全省消防部队灭火战斗力、抢险救援力、应急反恐处突力得到全面加强,在保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07年,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被评为全省文明和谐行业,11个支队全部跨入省级文明单位行列,总队机关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
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正师级单位)亦称辽宁省消防局。担负着保卫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任务。总队机关设四个部门即: 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 防火部(副师),四个部门下设17个处(副团)。
司令部:办公室、战训处、警务处、管理处;政治部:干部处、组教处、纪检保卫处;后勤部:财务处、审计处、装备处、生产处;防火部:指导处、法规处、宣传处、建审处、技术处。总队另设附付直属单位:总队培训基地(副师)、消防总队医院(正团)、消防技术检测站(副团)。 司令部直属单位:指挥中心、招待所(正营)、警勤中队、汽车队(正连),政治部直属单位: 文化工作站(正营); 后勤部直属单位: 农场(副团)、仓库(正营): 防火部直属单位: 刊物编辑部(副团)、新闻电视工作站(正营)。各市设消防支队沈阳、大连、鞍山为旅级(副师)其它各市均为正团级亦称为市消防局,下设四个部门(副团)(沈阳、大连、鞍山部门为正团级)即: 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防火处,部门下设科(正营)。支队设有附属单位: 卫生队、战勤保障大队、培训基地等。各市城区、县(市)设消防大队,下辖消防中队。
个人履历:
曾任海口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 。
2016年12月任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
吉林公安消防总队
吉林公安消防总队下辖10个支队,分别为长春市消防支队、吉林市消防支队、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消防支队、四平市消防支队、通化市消防支队、白城市消防支队、辽源市消防支队、松原市消防支队、白山市消防支队,长白山消防支队。
机构设置:总队内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防火部、纪检督查室。
个人履历:
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现任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
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
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下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防火监督部等4个部门。
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1] 下设队作战指挥中心、培训基地、消防医院、战勤保障大队、消防协会、火灾科学实验室、警勤中队、仓库、农场、修理所、刊物编辑部、新闻电视工作站、培训中心、镜泊湖疗养院等直属单位,以及哈尔滨、齐齐哈尔滨等13个地市级公安消防支队。
个人履历:
曾任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现任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
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
上海市消防局,又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上海市消防总队,隶属于上海市公安局和公安部消防局领导,武警现役编制(正师职建制)。现有官兵7200人、合同制消防员2300人。局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防火监督部(均为副师级单位)。局下辖培训基地、文工团(又称金盾艺术团)、医院和22个支队(培训基地、浦东支队、黄浦支队为副师级单位,其他为正团级单位),127个消防中队。
消防局担负着本市防火灭火、抢险救灾和反恐排爆三项任务,是一支全天候、全时制为上海经济建设和市民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的队伍。消防局现有主战消防车、举高消防车、专勤消防车、火场后援车等各类执勤战备车辆620多辆。此外,消防局还负责全市160余个企业(乡镇)专职消防队的业务指导。
个人履历:
曾任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2011年,任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大校军衔。2015年,任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正师职,大校军衔。
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
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正师级),亦称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苏省消防总队,担负着保卫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任务。全省消防部队现有13个消防支队、1个教导大队,4个消防特勤大队、144个消防大队和210个消防中队(其中,公安现役普通中队140个、公安现役特勤中队23个、合同制消防中队47个)。全省现有编制人数6416人,有执勤消防车1003辆(其中,云梯举高消防车27辆,专勤消防车108辆,泡沫消防车258辆,水罐消防车443辆,泵浦消防车76辆、干粉车6辆、干粉泡沫联用车10辆、二氧化碳消防车1辆、后援消防车10辆、消防摩托车3辆和20辆其他消防车辆等)。另外我省有政府专职消防队57支(其中有47支政府专职消防队已纳入公安消防部队统计范畴内);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149支、队员3046人、消防车331辆;保安联防消防队1166支,队员7366人,配备执勤消防车298辆、消防三轮摩托车873辆;义务(志愿)消防队1.4万个、机动消防泵2721台、队员11万多人。
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
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是正师级建制,亦称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2011年5月,公安部给我总队军政主官高配为副军职。总队下辖3个副师级支队(杭州、宁波、温州)、8个正团级支队,以及总队培训基地和医院2个正团级直属单位,106个消防大队, 5个特勤大队,187个执勤中队(其中14个特勤中队),总队机关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防火监督部4个部门和18个处室,主要担负着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灭火救援和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的多重职责。
安徽省公安消防总队
安徽省公安消防总队 ,又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安徽省消防总队,其隶属于安徽省公安厅和公安部消防局领导,武警现役编制(正师职建制),在各省辖市设立消防支队,在各县、区设立消防大队。总队共下辖16个支队,1个直属培训基地;133个消防大队,169个消防中队;16个战勤保障大队。现全省现役消防官兵5000人,合同制消防员1500多名,消防文员300多名。
安徽消防总队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下,依法履行社会消防监督职责,担负着消防监督、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现有各类执勤消防车800余台,其中抢险救援、排烟、照明等特种车辆180余台,高喷、云梯等举高70余台;监督执法和全勤指挥车辆570台。
多年来,安徽消防官兵视人民如父母、把驻地当故乡,严格执法、优质服务,赴汤蹈火、舍生忘死,保卫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了全省火灾形势平稳,为实现安徽中部崛起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受到安徽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全省人民的高度赞誉。
个人履历: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校警衔,2015年4月1日被任命为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
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
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于1988年三警理顺关系后正式组建,为正师级单位,总队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和防火监督部四个副师职部门,下设10个设区市消防支队和总队培训基地共11个单位,其中福州、厦门两支队为副师级,其他9个单位为正团级。总队下设10个支队和1个培训基地(其中福州、厦门支队为副师级),执行二类总队编制。全省消防部队现有各种战斗车716辆,其中包括通信指挥车、登高车、防化洗消车等一批特种车辆,配备了一大批救援、抢险、破拆及个人防护装备,能够全天候、跨区域扑救各种火灾和参与社会抢险救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福建消防官兵将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消防队伍,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应有的贡献!
个人履历:
曾任湖北省武汉市公安消防局副局长、武汉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2017年10月,任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
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
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辖11个设区市公安消防支队、1个教导大队、1个医院和118个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4个城市消防科。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下设司令部(办公室)、政治部、后勤部、防火部四个部门。
个人履历:
历任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副部长、高级工程师,三亚支队支队长、政治委员,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部长,公安部消防局防火监督处副处长、社会消防工作指导处处长等职务,2015年10月至今任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
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亦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东省消防总队,隶属公安部消防局和山东省公安厅领导,武警现役编制,执行解放军的三大条令和兵役制度,主要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火灾预防、消防行政审批、监督执法、灭火和应急救援等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
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为正师级建制,总队机关下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防火监督部,均为副师级。总队下辖17个消防支队,1个培训基地,1个搜救犬基地。其中,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为副师级,其他15个公安消防支队和总队培训基地为正团级,搜救犬基地为副团级。
个人履历:
曾是公安部消防局防火监督处副处长、高级工程师等 。现任河南省消防总队总队长。 参加工作以来,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劳动竞赛委员会个人二等功一次
河南省消防总队
河南省消防总队一般指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3] ,正师级建制,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沈北路1号。总队机关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防火监督部(均为副师级),下辖18个省辖市消防支队、1个教导大队和1个医院(均为正团级)。总队机关编制序列:司令部下设战训处、警务处、秘书处、管理处(均为副团级);政治部下设干部处、组教处、审计处(均为副团级)、纪检保卫处(正团级);后勤部下设财务处、供给装备处(均为副团级),生产管理处(正团级); 防火监督部下设指导处、建审处、技术处、法规处、宣传处(均为副团级)。
个人履历:
2012年8月任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委员。现任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
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
武警湖北省消防总队,亦称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湖北省公安厅消防局,隶属于公安部消防局,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和供给标准,享受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同等待遇;担负着湖北省防火灭火、抢险救灾任务,是一支全天候、全时制为湖北经济建设和人民生产生活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的队伍。多年来,湖北省消防部队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为湖北既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维护湖北的社会政治稳定、保卫经济建设成果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平安湖北"、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个人履历:
曾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后勤部部长 ,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 、党委书记 。现任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 。
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机构设置为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和防火监督部,其中司令部包括秘书处、警务处、战训处、管理处、诊所、警勤中队和车队;政治部包括组教处、干部处和纪保处;后勤部包括财务处、装备处、审计处和生产管理处;防火监督部包括法规处、指导处、宣传处、建审处、科技处和产品检测站,总队还有教导大队和医院。
个人履历:
历任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苏州市支队支队长 ,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副部长 、部长 ,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党委副书记 。2017年5月已任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简介:是正师级公安现役部队,隶属于公安部消防局,执行解放军的条令条例,享受现役军人待遇机关设立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防火监督部四大部门。司令部下设警务处、战训处、信息通讯处、秘书处、管理处;政治部下设干部处、组教处、纪检保卫处;后勤部下设财务处、营房装备处、供给处、审计处、生产管理处;防火监督部下设指导处、建审处、法规处、技术处、宣传处。总队机关共计18个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亦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总队,属正师级单位,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职能部门之一。
总队内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防火部。司令部下设秘书处、警务处、战训处和指挥调度室;政治部下设组教处、干部处、纪检保卫处;后勤部下设财务处、供给装备处、生产管理处、审计处、管理处;防火监督部下设指导法规处、宣传处、建审处、技术处。另设有消防产品检测站(副团级)和机关警勤中队。至2007年3月,下辖14个城市消防支队、总队医院、教导大队,114个县(市、区)消防大队,74个普通消防中队,5个特勤消防队
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海南省消防总队,亦称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海南省公安厅消防局,于1989年3月组建,主要担负全省防火灭火和社会抢险救援等任务,正师级建制,机关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防火监督部(均为副师级)。总队下辖海口、三亚、洋浦3个支队(正团级),1个教导大队(正团级),16个市县消防大队(正营级),1个博鳌大队(正营级),共有35个中队。在省委、省政府、公安部消防局和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历届总队领导班子和全省官兵的不懈努力,全省公安消防部队不断发展壮大,消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目前,全省消防部队共有消防车105辆,其中包括直臂云梯车、曲臂登高车、高喷车、抢险救援车、防化救援洗消车、水罐车、泡沫车、干粉车、器材车等;另外,还配有消防救生艇、手抬机动泵、空气呼吸器以及一大批特勤装备。
个人履历:
2016年7月11日总队汪永明总队长带队督导水上支队防汛抗洪工。
重庆市消防总队
重庆市消防总队主要担负我市城市消防规划、消防法制建设、消防部队管理教育、执勤灭火、抢险救灾及预防和处置毒气事件、化学品爆炸等特种灾害事故的任务。
重庆市的消防队伍共有三种形式。一是公安消防部队,即重庆市消防总队,这是一支兵役制消防队伍。1997年5月,总队开始筹备,同年12月29日正式成立(此前重庆市的公安消防部队为4个地市的消防支队,隶属于四川省消防总队)。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总队已发展成为一支拥有20个支队、25个大队、62个中队、官兵3000余人的社会安全保卫的主要力量,实现了全市所有区县均有消防队站的基本要求。总队机关设司令部(办公室)、政治部、后勤部、防火监督部4个部门及宣传中心、培训中心等直属单位,总队战斗力量总计各类消防车240余辆,消防艇2艘。二是专职消防队。全市有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72个,专职消防队队员1549人,这是一支职业化消防队伍,主要担负单位内部的火灾扑救工作,同时接受公安消防部队的调遣。此外,各企业事业单位城市街道、农村乡镇均建有义务消防团(队)
个人履历:
历任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司令部警务处副处长,青海省西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支队长,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副参谋长、参谋长等职务。
2009年7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
2011年任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党委书记。
2013年11月任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
2013年1月当选为政协甘肃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2015年1月不再担任政协甘肃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
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又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消防总队,武警现役编制,正师职建制,由公安部消防局和四川省公安厅领导。是一支保卫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专业队伍。全省消防部队现有21个市(州)消防支队,1个教导大队,1所医院(均为正团级)。此外,全省有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20个,企业专职消防队105个。四川省消防总队机关是全省消防部队的领导机关,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防火部4个副师级部门
个人履历:
历任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南昌市支队副支队长 ,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景德镇市支队支队长 ,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司令部参谋长 ,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 ,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 。
贵州消防总队
贵州消防总队下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防火部四个部门,主要承担全省灭火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工作。近年来,全省消防部队在各级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部消防局的领导下,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忠诚奉献”的总要求,着力打造“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英勇顽强”的贵州消防铁军,出色地完成了党和人民赋予的消防保卫任务。
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简介:是正师级公安现役部队,隶属于公安部消防局,执行解放军的条令条例,享受现役军人待遇机关设立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防火监督部四大部门。司令部下设警务处、战训处、信息通讯处、秘书处、管理处;政治部下设干部处、组教处、纪检保卫处;后勤部下设财务处、营房装备处、供给处、审计处、生产管理处;防火监督部下设指导处、建审处、法规处、技术处、宣传处。总队机关共计18个处。
个人履历:
黑龙江省消防总队司令部战训处处长,工程师,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三等功7次,受各级嘉奖10余次。特别是在四川抗震救灾中,作为前线副总指挥和突击队长,带领官兵转移受灾群众720人,抢救被埋压人员184人,先后被公安部授予“抗震救灾尖兵”荣誉称号,被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授予“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被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震救灾模范”荣誉称号,参加了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全国抗震救灾总结表彰大会,受到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亲切接见
西藏消防总队
西藏消防总队成立于1996年8月15日,为正师级机构(现总队政治委员琼色高配为副军职)。
总队下设9个正团级单位,分别是教导大队、驻成都办事处2个直属单位和拉萨、昌都、林芝、山南、日喀则、阿里、那曲消防支队(其中拉萨市消防支队军政主官高配为副师职)。总队、支队机关下设司、政、后、防四个职能部门,总队机关各部门设有多个业务处室,7个地(市)支队下设84个消防大队(73个县、市、区消防大队和拉萨市特勤、柳梧新区、布达拉宫、那曲双湖特别行政区消防大队,以及7个寺庙消防大队)和23个执勤中队(13个县市区消防中队、布达拉宫消防中队和9个特勤中队)。
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
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亦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陕西省消防总队、陕西省公安厅消防局,正师级建制。总队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防火监督部(均为副师级)4个职能部门。下辖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汉中、榆林、延安、安康、商洛、铜川、杨凌、西咸新区等12个市(区)消防支队和总队培训基地。依照《消防法》,全省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主要履行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火灾原因调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依法办理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刑事案件、承担火灾扑救工作以及重大灾害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等职责。
个人履历:
曾任安徽省公安消防总队滁州市支队政治委员 ,安徽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部长 ,公安部消防局防火处副处长 。2016年12月任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
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
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又称甘肃省公安厅消防局,是一支执行消防安全保卫和抢险救灾任务的专业化现役部队。总队编制为正师级,下辖14个支队、1个培训基地、94个消防大队和64个执勤中队,接受上级消防部队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的双重领导。长期以来,总队以防火、灭火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大力开展消防监督管理、火灾扑救和各种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为维护全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突出贡献。
青海消防总队
青海消防总队一般指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下设司令部(秘书处、战训处、警务处、管理处) 政治部(组干处、纪保处、宣教处、文化站) 后勤部(财务处、审计处、装备处、生产处) 防火部(建审处、指导处、宣传处、编辑部、检测站、消防协会)。
个人履历:
历任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吕梁市支队支队长 、党委书记 ,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参谋长 ,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部长 ,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 。
2016年12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
宁夏消防总队
宁夏消防总队下辖5个市消防支队、1个教导大队,担负着全区五市的消防安全保卫任务,是一支集灭火、防火监督、抢险救援、处置特种灾害事故为一体的公安现役部队,接受公安部消防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近年来,全区消防部队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班子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显著提高,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战斗力明显增强,消防监督执法能力不断加强,保持了全区火灾形势的稳定,连续多年未发生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维护宁夏的社会政治稳定、保卫经济建设成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构建“幸福宁夏、法治宁夏、文明宁夏、平安宁夏”做了了积极的贡献。
个人履历:
姚清海,男,中国共产党党员,曾任新疆公安消防总队参谋长, 现任新疆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
新疆公安消防总队
新疆公安消防总队下辖15个州、市、地消防支队、1个教导大队和一个直属医疗所,担负着全疆160万平方公里(约六分之一国土)的消防保卫任务。近年来,总队党委始终按照公安部“建设过硬班子,纯洁公安队伍,树立良好警风,严格公正执法”的总要求和“政治上强,开拓创新,团结协调,勤政廉政”的过硬班子的要求,通过抓党委(支部)班子建设以促进队伍建设,通过岗位练兵以提高部队战斗力,通过实施消防安全控制方案以宣贯61号令,通过大力树立典型以弘扬部队正气,促进各项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由于官方信息不完全,部分地区信息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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