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盾牌 防护 制止 技战术
盾牌防护通常用于控制群体性事件中的冲击、打砸、投射抛掷物等暴力行为。此外,还可用于制止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暴力行为。然而,在执法实践中,却屡有民警因不会使用盾牌防护而被袭受伤的现象发生。不仅危及民警自身安全,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与公信力。笔者从使用盾牌防护的条件出发,明确相关使用要求,进而探讨盾牌防护在制止暴力犯罪行为中的技战术运用,以期提高民警实战能力与执法安全意识。
一、使用盾牌防护制止暴力犯罪行为的条件
(一)嫌疑人实施暴力犯罪行为、尚未危及他人生命安全
使用盾牌防护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有着比较明确的限定。一方面,区别于“非暴力”;另一方面,尚未危及在场人员生命安全。例如,行为人酒后或精神病发状态下寻衅滋事、持刀乱舞,但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情形。此类情形尚不满足使用武器的条件,借助盾牌防护、伺机对行为人实施控制,应是较理想的选择。
防暴盾牌是用于防御伤害性打击的板式装具,具有抗击打、防穿刺等多种功能[1]。但应注意,防暴盾牌并不具有防弹性能。因此,当嫌疑人使用枪支、爆炸物等危险物品袭警、拒捕时,民警应立即寻找掩体、果断使用武器保护自身安全。
(三)现场有其他民警持警械、装备协同控制,能够形成警力优势
一味使用盾牌防护并不能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民警应充分借助盾牌的有效防护,使用各种警械、装备击打、制服嫌疑人。因此,盾牌防护应在警力优势明显时使用,切勿在没有支援的情况下,独自使用盾牌进行防护。
二、使用盾牌防护制止暴力犯罪行为的要求
(一)保证优势、分工明确
在保证现场警力优势的基础上,警组应明确攻守分工。负责防护的民警应有效使用盾牌保护自身及他人安全。负责控制的民警应借助同伴保护,伺机使用警械或其他装备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控制嫌疑人。
(二)严密监控、快速反应
在执法实践中,公安民警往往要抵御嫌疑人连续的暴力袭击。这就要求民警在实施防护时,严密监控嫌疑人动向、准确判断其袭击动作,进而快速调整站位,及时变换防护动作。
(三)密切配合、协同防护
在保证现场警力优势,明确攻守分工的基础上,民警可根据警力情况结成若干小组。小组间应密切配合,利用整体力量协同攻守,从而有效控制嫌疑人、保障民警及他人安全。
三、盾牌防护在制止暴力犯罪行为中的技战术运用
(一)分析判断情况
当民警到达执法现场时,应综合考量案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人数、嫌疑人持有凶器种类及其精神状态等信息,从而判断现场情况是否满足使用盾牌防护的条件。若嫌疑人持有枪支,则民警应做好使用武器的准备。若嫌疑人人数众多、事态升级,则民警应果断放弃使用盾牌防护、立即组织战术撤退。
(二)接近、控制嫌疑人
进入执法现场后,民警应警容威严、装备械具佩戴齐全、迅速接近嫌疑人。接近过程中,应按小组展开队形,成策应或夹击站位,对嫌疑人形成有效控制,如图1。若现场为繁华地段、群众聚集场所,则民警可利用盾牌、采用“一线平推”的方法,将嫌疑人控制到安全区域,再行处置,如图2。与此同时,警组组长应对嫌疑人进行口头控制,如“放下凶器、否则对你使用强制手段”等。
在处置一般暴力犯罪案件中,通常由持盾牌的防护民警和持防暴棍的控制民警配合处置。当遭遇嫌疑人攻击时,防护民警应充分评估嫌疑人的暴力行为,迅速选择最为合理的技术进行防护。与此同时,控制民警则应根据同伴的防护 动作及嫌疑人位置,灵活选择击打技术、争取一招制敌。例如,嫌疑人从上方袭击、防护民警采用上格挡防护时,控制民警可适时使用下劈击。而嫌疑人从左侧袭击,防护民警采用左格挡防护时,控制民警可从右侧使用上劈击。若嫌疑人未被制服、转而追击控制民警,则防护民警应迅速变换位置与防护动作,为同伴提供防护。控制民警则应借助防护迅速后撤,继续寻求战机,如图3-6。
(四)小组间协同防护与控制
在加强小组内民警攻防协同配合的基础上,应充分利用警力优势,极力发挥小组间协同防护与控制的效能。当一组民警遭遇袭击时,切勿与嫌疑人正面交锋、蛮打硬拼,而应避敌锋芒、力保安全。另一组民警则应迅速上前、捕捉战机、策应或夹击控制,如图7、图8。在控制过程中,各小组应交替上前、轮番出击、灵活换位、协同防护。在制服嫌疑人后,应命其远离凶器、移动到安全区域,在周密掩护下、将嫌疑人上铐搜身、安全带离。
熟练掌握警务技能、练就过硬本领固然重要,然而在实战中,公安民警更要注意将盾牌防护的技术运用与执法安全意识、警力优势意识、团队协作精神等战术要素融合在一起,方能克敌制胜、保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