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将启动基本建设项目53个,新建市政消火栓8000个、消防水鹤83个,年内计划投入装备建设资金1.98亿元,新购消防车61辆,征召政府专职队员700人、文员350人,重点单位和60%的街道及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5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3月9日,辽宁省公安厅就全省公安机关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提出要求,要为全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新的贡献。
辽宁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从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入手,严格责任落实。按照“十三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逐级下发责任书,并加强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健全行业部门联动执法、信息互通等机制,商务、文化、旅游等部门部署开展示范建设和抽查验收,并继续推动社会单位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督促重点单位落实“六加一”措施,通过完善法制、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要从坚持常态和专项治理相结合入手,强化防控能力。全面落实常态化检查制度,通过制定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规划,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针对季节性火灾特点,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同时,紧盯石油化工、仓储物流等重点领域,重大和区域性隐患等难点问题,建立落实“双随机”监督检查机制,完善“96119”举报投诉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辽宁省公安厅强调,要从加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力度入手,增强全民素质。组织开展消防进军训、进教材及中小学暑期消防安全教育行动、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活动,规范消防科普基地建设、管理和开放活动,继续深入实施消防安全大培训,组织对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国有企业以及单位、社区(农村)责任人等群体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各级党校将消防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计划。要从强化灭火救援战勤保障建设入手,提升打赢能力。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加强灭火救援装备建设,确保年内新采购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抢险救援服款式标识达到要求,同时,重点加强大跨距高喷车、大功率排烟照明车、装载挖掘机械、模块化侦检设备等攻坚装备配备,更新换代老旧车辆器材,依托消防车检测线、空呼“两室一站”等设施,提高装备维护保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