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警察分为五大系统,分别是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简称“公安民警”,最高机关是公安部)、国家安全系统人民警察(国安民警,国家安全部)、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监狱民警,司法部监狱局、司法部劳教局)、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法院法警,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局)、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检察院法警,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局)。民警行使行政是法权和部分司法权,法警行使司法权、没有执法权。
公安系统分为多个警种,刑警(刑事警察)就是其中之一,指的是负责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警察、也叫“刑侦民警”。
各级公安机关都有刑警队,大致分为:公安部刑侦局、公安厅(直辖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市公安局(直辖市公安分局)刑警支队、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县级市公安局、直辖市城区派出所)刑警大队、派出所刑警中队。
武警”是个范围很广的概念:广义上是指武装警察序列、多指武警部队、有时特指武警内卫部队(没有特别说明警种的武警部队就是内卫部队,比如“武警山东总队”、“武警8710部队”都是内卫)。
武警序列由武警部队和公安现役部队组成,一共八个警种,分别是武警内卫、水电、交通、黄金、森林部队和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全序列所有警种人员统一实行兵役制、穿武警警服、实行和军衔制相同的武警警衔制、享受和PLA同等的待遇。
武警部队的全称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隶属于武警总部。其中内卫部队(先后于1982年由PLA内卫部队、1996年由PLA乙种步兵师转隶组成)是武警总部直属警种,负责城市巡逻、重要目标守卫、处置突发事件、反恐等任务;
水电、交通、黄金部队(于1985年由PLA基建工程兵部队转隶组成)是武警总部和国家各相关部委共同管理的专业警种,负责国家经济建设,包括大型水利工程、路桥工程的施工建设、大型金矿的勘探开采等任务;
森林部队(于1988年由武装森林警察转隶组成)是武警总部和国家林业局(原林业部)共同管理的专业警种,负责森林守卫、森林消防等任务。
公安现役部队是直接隶属于公安部的兵役制警种,列入武警序列、但是和武警总部没有任何隶属关系、只在军事等方面接受武警总部的工作指导(注意不是“领导”),包括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三个警种(因为公安现役部队列入武警序列,所以公安边、消、警又叫“武警边、消、警”)。
边防部队负责执行国(边)界武装巡逻、警戒,口岸边防检查,边境及海上治安管理,防范打击潜入潜出,打击偷渡、走私、贩枪、贩毒及其他跨境犯罪,开展涉外边防合作,处理边界事务等任务;
消防部队的任务就用不着再啰嗦了;
警卫部队的任务视部队级别不同而不同:公安部警卫局(八局)负责“四副两高”的警卫工作、公安厅/直辖市公安局警卫局负责当地领导人和重要来宾的警卫工作。
特警是指专门负责处突、反恐等任务的“特种警察”,公安系统和内卫部队都有自己的特警队,其中比较出名的有蓝剑突击队(北京市公安局特警总队一支队)、成都黑豹特警队(1995年组建,公安系统最早的非现役特警队)、雪豹突击队(武警北京总队十三支队三大队,原“雪狼突击队”,内卫)、武警特警学院(1982年组建,原公安部反劫机特种部队,现在是武警总部直属院校之一,内卫)。
公安和武警区别:编制不同,除铁路公安是大型国企编制、林业公安是事业编制以外,各级公安机关、各部委行业警察都是公务员编制,而武警是现役编制;
性质不同,公安民警有执法权和司法权,武警官兵没有这些权力(公安现役部队警官除外);
隶属关系不同,公安民警和公安现役部队官兵隶属于公安部、武警官兵隶属于武警总部,公安部和武警总部没有隶属关系。
公安特警和武警特警的区别:隶属关系和编制不同,任务基本相同。
特警和刑警的区别:任务不同,武警特警和刑警的隶属关系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