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记者从烟台召开的全省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暨实施“十三五”消防发展规划工作会议上获悉,到2020年,我省新建消防站不少于222个,市政消火栓建成率100%,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达2.3万人,注册消防志愿者达100万人,城市消防专业力量与城市人口配比率达到千分之0.4,并探索设立消防公益基金。
据悉,“十二五”期间,全省共发生火灾103707起,死亡233人,受伤183人,直接财产损失10.3亿元,未发生特别重大火灾;同时,全省共检查单位412万余家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800万余处,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4.3万余家,省级以上媒体集中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单位820家,火灾形势总体保持平稳。
不过,《规划》指出,随着城镇化进程,城中村、群租房随处可见,大批劳动密集型业企业向城乡结合部和工业园区转移,消防管控难度加大,火灾发生几率增加;高层、地下建筑、超大城市综合体和易燃易爆场所剧增,截至“十二五”末,全省共有高层建筑2.4万余栋,地下建筑1300个,超大城市综合体80余个,危化品从业单位3.2万余家,致灾因素和火灾危险源不断增加,火灾总量控制难度加大,重特大火灾事故概率不断上升。
为此,《规划》将“较大、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年度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低于0.19,特别是重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抑制,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作为我省“十三五”发展目标,并要求到2020年,全省公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达到90%;新建消防站不少于222个,市政消火栓建成率100%,并利用江河、湖泊、海洋等天然水源,在石油化工聚集区、工业园区等区域周边建设消防专用取水码头或引水设施;青岛建成航空、水上消防搜救基地,东营建成石油化工救援训练基地;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和“救早、救小3分钟到场扑救初期火灾”的要求,依托志愿消防队伍和治安联防、保安巡逻等群防群治力量,在重点单位、场所、社区全部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实现规范化管理;所有乡镇全部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达到2.3万人,全省注册消防志愿者达到100万人;城市消防专业力量与城市人口万人配比率达到千分之0.4,确保与城镇化建设进程相适应;明确符合条件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针对近年来,不少事故需要调集全省消防部队的力量共同处置,尤其是在去年3次石化企业爆炸事故中,平均每次调集超过6个地区消防力量、70余辆消防车、550余名官兵到场。由于增援力量分散,集结时间较长,到场后往往不能在第一时间形成攻坚合力,增援力量自己辖区的消防安全也难以兼顾,难免顾此失彼。鉴于此,为进一步提升部队快速反应和初战打赢能力,《规划》根据全省消防部队力量分布和区域灾害事故特点,拟建设能整建制拉动增援力量的机动骨干突击队,按照先行先试、逐步推广的原则,在鲁中、鲁东、鲁南分别建设省应急救援总队直属的区域性灭火应急救援中心站,每站配备195人。其中,鲁中、鲁南两个站分别配备33辆消防车、鲁东站配备35辆消防车(包括用于地铁灭火救援的路轨两用消防车和双向行驶隧道消防车等特种车辆装备)。建设经费和日常支出经费由省、市两级财政按照比例予以保障。
同时,考虑到近年来,各类灾害事故频发多发,消防部队担负的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越来越重,消防官兵长期面临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身心长年处于超负荷紧张状态,患各类职业病的人员不断增多,因战牺牲、因公伤残、因病致困的机率大幅上升,《规划》还探索设立消防公益基金,能够为困难官兵提供经济帮助,一定程度地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省级层面设立消防公益基金的初步构想是参照浙江省公益基金会模式,资金主要来源是接受政府、财政部门及社会各界资助,主要用于因战因公牺牲、伤残及重大疾病的现役消防官兵、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员、专职、义务消防队员的救助,以及给消防英烈遗属、主动参与灭火而牺牲、伤残的社会群众的各类慰问金、补助金,支持专职、义务消防队等民间消防组织建设发展的各类补助金。
除此,《规划》还提出要建立城市消防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力争充分体现指标设定的主体性、系统性,从根本上解决消防安全管理粗放的这一社会现状,而非如今的“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等单一指标;提升政府购买公共消防安全服务力度;建立重大隐患函告制度,健全火灾预警发布机制;评估消防站建设布局,在接处警任务重、区域火灾风险高的消防站周边应规划新建消防站,提高灭火和抢险救援能力。